工程质量纠纷的工程解决方式是可先尝试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商不成可请求有关机构调解;调解无果可申请仲裁;未达成仲裁协议则可起诉至法院。
一、质量工程质量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工程质量纠纷,纠纷解决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
1.协商是应该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合同双方可以在友好的工程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质量力求达成一致意见,纠纷解决解决工程质量纠纷。应该这种方式不仅成本低,工程而且能够维护双方的质量商业关系。
2.如果协商不成,纠纷解决双方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进行调解。应该调解机构可以是工程上级机关、合同管理机关、质量仲裁机构或法庭等。纠纷解决
3.如果协商和调解均无法解决问题,双方可以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
4.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双方可以将工程质量纠纷起诉到法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工程合同纠纷起诉流程
工程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确定诉讼管辖的法院。这可以通过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两种方式来确定。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时选择了管辖法院,那么应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那么应按照法定管辖来确定,如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及合同履行地等管辖法院。
2.书写起诉状,并整理好相关的诉讼材料。起诉状应包含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
同时,还需要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这些材料应尽可能提供原件,如果无法提供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
3.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进行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发送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并交换双方证据材料。在法庭辩论质证阶段,双方可以就证据的真伪及证明力大小等方面进行辩论。
4.等待法院的判决。如果对于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法院进行判决。

三、工程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
律师在线提醒您,在工程质量问题的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一个关键问题。不能简单地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判断。
1.如果起诉时已完工但尚未达到竣工验收的条件,那么应由发包人承担证明责任。这是因为在此阶段,发包人作为工程的接收方,有责任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和确认。
2.如果工程已完工但有一方不配合竣工验收,那么需要判断主要是谁的过错,并据此确定相应的证明责任和民事责任。
3.如果发包人已擅自使用该工程,那么其主张质量不合格的权利将不予支持。但如果其认为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应承担证明责任。
4.如果起诉时已停工,那么原则上应由承包人证明工程质量合格。但此时,发包人也需要提供初步的证据来证明工程质量存在问题。